消防控制室能否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地上二层?
一、规范条文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4.1.8 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 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 消防控制室的环境条件不应干扰或影响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与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消防控制室内不应敷设或穿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管线;
6 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
二、地方文件要求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
3.4.10 新建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上1层靠外墙部位、坡地建筑的任一首层或直通地下一层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消防控制室净面积不应小于 10 ㎡, 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 ㎡。 消防控制室宜与监控室合建。
《浙江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
9.10.1 新建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地上 1 层或直通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消防控制室净面积不应小于 10 ㎡,每人使用面积不应 小于 4 ㎡。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
2.5.44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什么位置?
答: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粤府令第 282 号)第三十四条“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的新建建筑物,消防控制室应当设置在建筑首层靠外墙部位,并能直通室外”,且消防控制室宜靠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当建筑物没有地上建筑部分(为地下空间)时,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8.17 条的相关规定执行,消防控制室宜靠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
第二十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建筑、结构)》(2022年版)
第4.4.1条: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能通过门厅或者扩大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通至室外。设在地下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时,该疏散门至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15m。